省教育厅关于庆祝2008年
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教师〔2008〕22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4个教师节。在奥会百年圆梦、改革开放30年、举国抗震救灾等众多重大事件背景下,认真组织好今年的教师节庆祝、表彰和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大力推进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教育部庆祝活动的要求并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就我省教师节有关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8年教师节的主题
2008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学习英模教师,弘扬伟大师魂”。通过教师节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和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和重要贡献,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和关心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教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高尚情操,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2008年教师节的主要活动安排
1.省政府召开支援四川灾区学校、支援苏北农村学校优秀教师,中小学特级教师,高校教学名师等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
2.省教育厅走访慰问赴四川灾区学校支教教师、赴苏北农村学校支教教师代表和各类学校优秀教师代表。
3.公布江苏省第十批特级教师名单,公布江苏省第四届高校教学名师名单。
4.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师节宣传教育活动。
——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向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学习的决定》(教党〔2008〕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学习活动的通知》(苏教师〔2008〕12号)要求,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将英模教师英勇献身、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崇高精神,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生动教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师德教育活动。
——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学习和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自觉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
——大力宣传我省改革开放30年来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优秀教师群体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大力宣传我省支援四川灾区学校和苏北农村学校的教师,宣传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支援灾区重建、支援农村教育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的典型事例,宣传江苏教育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
三、教师节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将师资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要围绕今年教师节主题,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隆重、热烈的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
2.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师生学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师德教育活动。
3.要大力表彰本地、本校的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4.各地、各校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切实解决好教师在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要做好优秀教师和生活困难教师的走访慰问工作。要按照“万名大学生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和赴四川支教的工作要求,为支教大学生、支教教师及其家庭提供更多的帮助支持。
各地教师节庆祝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请及时告我厅师资处。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