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管理有关规定,我处预定于10月中旬对04年、05年院级应结题项目进行集中验收,同时对在研的项目进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大项目(5万元以上)现场检查。
我处已4月27日已通知项目负责人及负责人所在部门,但至今仍有部分人员未上交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全,请有关人员于10月10日前上交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有关部门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和项目合同书,认真自查、总结。
2、结题项目须认真填报项目验收报告书,并上交技术(工作)总结材料及相关论文等;在研项目(05年)应填报项目进展报告书(科产处网下载),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3、对无故不结题、不接受项目检查或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项目,将对项目负责人及所在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曝光,同时纳入个人考核业绩中。
请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此次项目验收及检查的组织工作,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总结建设成果,推动我院科研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200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