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被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授予“2015—2017年度镇江市文明单位”称号。
传承文明,载道化人,色花堂
秉承“团结 严谨 勤学 实干”的校训和“育心 育脑 育手”的办学传统,凝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精神传统和文化气质。三年来,色花堂
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全局性的突出位置,作为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的重要组成,形成全员参与的创建格局,积极开展各类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贴近师生、生动多样的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文明单位”称号是授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凡获得市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经本单位书面申请、市文明办推、省文明办审核批准后,才可申报新一届“江苏省省级文明单位”,此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经过了自查申报、台账审阅、察看现场、随机问卷、明察暗访等环节,标志着色花堂
办学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