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部实行网络申报。各设区市、各高校按申报限额数确定本市(本校)申报对象,指导、督促他们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汇总课题申报信息并发至我办邮箱(webmaster@);各申报对象根据我办提供的登录密码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传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
二、申报数量
1、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限额申报。各市申报限额数如下:南京市,280项;无锡市,250项;徐州市,200项;常州市,250项;苏州市,280项;南通市,280项;连云港市,200项;淮安市,200项;盐城市,200项;扬州市,250项;镇江市,200项;泰州市,200项;宿迁市,200项。各本科院校:15项,师范院校可适当放宽指标;各高职院校:10项。
上述申报限额数包括“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乡村教师专项”。各设区市、各高校上报名额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得少于30%,“乡村教师专项”不得少于10%。
2、与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合作管理的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体卫艺专项”、“学生资助专项”、“考试专项”、“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实行双主持人制度,主持人须在不同领域(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进行协同创新研究,且第一主持人来自基础教育领域,由第一主持人所在设区市归口申报。“江苏省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每个特色项目研究所原则上限报1项,“苏教名家专项”主持人只限“苏教名家”培养对象,并请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以上所有专项不列入申报限额数,各委托单位的专项课题由省里统一管理。以省规划办为主,各委托单位和各设区市、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参与日常的课题管理工作。
三、申报选题
“重大课题”与“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2),各委托专项课题指南与申报分配指标(详见附件3)。其中:20个重大课题名称不得改动,研究内容设计必须紧紧围绕所列出的“研究要点”展开;“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四、申报程序
各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校→县(市、区)教科室→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程序申报;各高等学校(高职院校)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本校申报材料后,直接报送我办。
请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10月11日下班前报送至色花堂
高职教育研究所,以便统一上报。
联系人;色花堂
高职教育研究所肖老师;联系电话:87290703,661920;邮箱:11317591@qq.com;办公室地点:综合楼507。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21年9月1日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