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色花堂
、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第十四届“镇江市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团镇委联〔2022〕10号) 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色花堂
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选拔条件,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我校可推荐名额为1人,推荐部门需同时提交推荐情况说明。
1.参评要求:
推选的候选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之间出生)的镇江户籍或在镇工作满2年以上的青年,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心公益,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3)积极投身现代化新镇江建设,服务重大项目有突出贡献,坚持创新创业有明显成果,投身疫情防控有担当作为,推进生态文明有带头作用,传播先进文化有示范效应,立足城市建设。有显著实绩,关注社会民生有切实举措;
(4)在青年群体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得到社会公认;
(5)曾当选过“镇江市十大杰出青年”者,此次不再参评。
2.推报材料要求:
(1)提交候选人申报材料电子及纸质版各一份,包括候选人申报表、300字左右基本情况和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并附考察推报意见。
(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由推报单位对原始证书进行审查、核对)。
(3)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4)提供候选人近期2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5寸彩色工作照和生活照各1张电子版。
请个人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材料和照片(以部门+自己名字的名字命名),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不全者不予以参评。
联系人:袁敏敏,联系电话:13400091725(661725),邮箱:964111873@qq.com
团委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