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镇江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苏政办发〔2019〕88号)和《镇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镇政办发〔2014〕43号)的规定,参照《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苏社联发〔2022〕59号)文件精神,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正式启动。本次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评奖工作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分学科初审、省专家组复审、终审、网络公示程序进行,评奖结果以市政府名义行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评奖具体办法详见附件里的《镇江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须知》,请于2022年7月10日之前报到色花堂
高职教育研究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肖老师;电话661920;邮箱:11317591@qq.com。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