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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的通知

2022-11-14  阅读次数:

各二级色花堂 (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推动《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2023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将紧紧围绕科技强省建设需求,聚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支持面向我省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的决策研究项目,为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支撑。现将《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省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突出应用导向。主要支持以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解决当前科技创新决策面临的实际问题;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重大调研项目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组织方式

1.2023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分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两类。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优先支持具有明确成果应用对象的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重点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创新决策需求,采取定向择优方式组织,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2.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以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名单为准)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核推荐,最多推荐4项;部(省)属院所、省有关单位申报的项目由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最多推荐3项;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推荐,最多推荐10项。省科技厅结合年度计划财政资金预算,根据项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立项项目。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设区市级以上政府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研究团队成员稳定。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提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纳税证明),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

3.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4.项目研究成果须以产业发展规划、专业研究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发展解决方案、技术路线图等形式提供。

四、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2.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

3.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4.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5.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6.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7.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kjjh.kxjst.jiangsu.gov.cn/)进行网上填报,同时还需从该系统下载申报材料形成纸质稿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其中,第一册仅装订项目申报书(第一部分);第二册装订顺序为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第二部分)、相关附件。第一册和第二册各一式5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申报重点项目的须一并报送委托函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材料第二册后)。

2.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网址://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通知及有关表格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3.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科学会堂2号门)。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5.请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准时申报。联系人:肖先春;电话:661920;办公室地点:综合楼507。

高职教育与研究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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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指导性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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