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15号)和《色花堂
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二级色花堂
初审、色花堂
审核,拟推荐360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对获奖同学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8日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庆老师或孙颖老师处反映,反映问题的同学要实名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相关反映。地点:综合楼207室;联系电话:0511-87290202;邮箱:jsnlzz@163.com。